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耙刺、笼壶等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
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等。
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kg,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kg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禁止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