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三河坝镇境内长江流域
休闲垂钓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甘肃省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陇南市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保护我镇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决定规范我镇自然水域、自然保护区及国家级湿地公园垂钓方式,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垂钓方式
大鲵自然保护区以外允许使用手杆,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禁钓工具、范围和时限
1、严禁使用长线杆(海杆)在县内自然水域、水库垂钓。
2、严禁在大鲵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切垂钓方式和垂钓工具。
3、禁钓时限为长江流域全面禁渔期十年。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农长渔发〔2020〕12号)、《陇南市人民政府禁渔通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制度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的相关规定,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110 0939-592895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康县三河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