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按照银保监会2022年弥补监管制度短板方案要求,银保监会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19〕43号)进行了修订,发布新版《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在明确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要求监管机构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银行保险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存在的重大公司治理风险隐患进行早期干预,及时纠正,坚决防止机构“带病运行”,防止风险发酵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