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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昆明市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公布昆明市长江流域
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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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除已划定的可垂钓区外,其余区域全年禁止垂钓;备案工作待省厅垂钓管理的小程序使用后,自行网上备案。
此外,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此时段禁止一切垂钓;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且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方法。
同时,禁止夜间垂钓;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不得钓获重点保护类生物,超出部分和重点保护类生物放回原水体;不得交易钓获物。广大市民应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由垂钓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垂钓者自行负责。
此次公布的昆明市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域范围和时间划定表(第一批)显示,昆明七区(西山区、官渡区、度假区、晋宁区、呈贡区、经开区、东川区)四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富民县、嵩明县)一市(安宁市)共划分58个垂钓区,每个垂钓区范围都规定了相应的起点、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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