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柯城区加快建设“一乡千宿”民宿集聚区实施意见》(区委发〔2019〕30号)、《关于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区委发〔2021〕11号)和《柯城区星级民宿等“一乡千宿”主体认定办法》(柯文旅体〔2020〕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22年度星级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认定,第一批次为2022年9月初,第二批次为2023年一季度,现将第一批次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8月16日-8月24日 在乡镇及街道行政村中开办民宿(综合体)的业主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柯城区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申请表》,对照《柯城区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表》填好自评得分。同时上报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两证为必备条件,请各乡镇街道通知业主及时办理)。 8月25日-8月29日 各乡镇街道对照《柯城区星级民宿等“一乡千宿”主体认定办法》(柯文旅体〔2020〕25号)申办条件,对上报的民宿(综合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好初评分并签署意见,统一上报到区民宿办。
8月底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民宿办组织联合评审小组,进行实地核验和集体评审。 认定完成后10个工作日之内 评审组根据各参评民宿(综合体)得分情况,出具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报告,报告在柯城区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重大异议后统一公布。 七里、九华、万田、石梁和沟溪重点发展区域民宿政策按照《柯城区加快“一乡千宿”民宿集聚区实施意见》(区委发〔2019〕30号)执行。在其他乡镇和街道行政村的新建民宿、民宿综合体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参照重点发展区域政策执行。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徐雯 联系电话:0570-331636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柯城区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申请表》 《柯城区民宿(综合体)等级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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