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人才公寓范围:城东安平小区和城西华都嘉园。
对象
(1)落户诸暨市的国家相关部门人才计划、省级引才计划、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诸暨英才计划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2)引进到诸暨市企业工作或注册成立市场主体自主创业,并在我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3)引进到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
(4)经市委人才办批准的其他人才。
以上人员均需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诸暨市工作,要求本人名下在诸暨无房产(包括预告登记的房产)且未享受过人才政策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名下在诸暨无房产(包括预告登记的房产)。符合上述第2、3条件的人员应在引进至诸暨之日(引进时间以在诸暨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起五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标准
(1)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为同区域公租房基准价,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全额收取。落户诸暨市的国家相关部门人才、省级引才计划、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诸暨英才计划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免除租金,租期最长不超过5年。
(2)承租人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缴纳押金,押金在办理入住时缴纳,退租时返还(不计息)。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气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