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荣成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向来荣创新创业各类人才提供舒适、优质的居住环境,在金悦国际广场、中韩边贸城建设了2处、共153套人才公寓,按规定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周转用房居住。目前人才公寓已基本装修完工,将于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现发布通告,开展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有意愿入住的人才可按要求提交入住申请。 1、与我市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荣成辖区内未购买或租赁住房。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人才公寓使用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人才公寓分配原则将申请人排序,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资格审核及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3、实施分配。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引进时间等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并公示5个工作日。4、签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用人单位与市城投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4.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页),已婚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5.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人才称号、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明材料等复印件;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8.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不动产权登记结果查询单。 根据申请人才层次,分别安排面积不等的人才公寓居住,并按规定予以减免房租。(详细情况见附件1)1.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对闲置住房达3个月以上的或租赁期满,应在7日内腾退住房。租赁时间累计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1个月前,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2.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荣成市范围内未购买、受赠、继承住房或租住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1.相关材料请于6月4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3楼310办公室,附件3电子版发至人才服务科政务邮箱。2.各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做好申报工作。如出现违规造假、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后,要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联 系 人:宿松强 联系电话:0631-7562363 邮 箱:rcrcfwk@wh.shandong.cn 附 件: 1.荣成市人才公寓申请适用对象适用面积及租金标准 2.荣成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3.荣成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请人员汇总表 4.申报承诺书 荣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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