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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协会2020年第二期新申请(含晋级)和明年上半年到期复核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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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17: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知】关于开展协会2020年第二期新申请(含晋级)和明年上半年到期复核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满足潜水、打捞市场及会员的实际需求,根据协会对会员颁布的《潜水自律管理办法》、《潜水服务能力与信用评估自律管理办法》、《打捞能力与信用评估自律管理办法》、《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建设规则》的相关要求,协会定于近期对会员单位开展2020年第二期新申请(含晋级)和明年上半年内到期复核的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参加申请潜水服务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的会员单位需按照上述“三项自律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指标、程序,提交相应的等级评估申请纸质和电子材料。相关办法请在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网站中下载(网站首页最底端→潜水、打捞相关自律管理办法栏目中),并按要求填报。

二、评估流程

本次申请材料的受理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5日前,材料申请截止后,由协会烟台办事处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汇总整理并形成预评报告,报协会专家委办公室。通过预评且专家委办公室核实材料合格的新申请(含晋级)会员单位,协会将从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随机抽选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实地勘验小组,证书即将到期复核的会员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勘验工作。拟定于2021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开展实地勘验工作,1月下旬召开协会专家委评估会议并公示结果。

三、申请范围

(一)新申请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会员单位;

(二)晋级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会员单位;

(三)2021年6月30日前到期复核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会员单位。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潜水服务、打捞能力与信用等级评估的会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不得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评估;

2、所有申请等级评估的会员务必将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申报纸质材料订装成册,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次性同时上报到协会行业自律和法规技术部及烟台办事处,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烟台办事处。 

3、申请的会员应做好专家组实地勘验的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开展好评估工作。

4、申请的会员应在申报资料截止日期前缴清协会会费,未缴清会费的会员单位不得参与评估。

5、协会参考网络数据比对会员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具体情况以专家实地勘验和专家评估会评估为准。

6、到期复核换证的会员单位将通过自查与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还需将原潜水服务或打捞能力与信用评估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同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到协会。

五、联系方式

(一)协会行业自律和法规技术部

联系人:

郑毅,010-65299835,13552560149;

张鸿亚,010-65299810,18342212519;

邮箱:fgb@cdsca.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202室

(二)烟台办事处

联系人:陈洁,18660090917; 

烟台办事处电话:0535-6816005;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东路99号

邮箱:90909051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6月30日前证书到期复核的会员单位名单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2021年6月30日前证书到期复核的会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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