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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深圳停批商务公寓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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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 20: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印发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梳理重点如下:


1、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审批;

2、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

3、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4、已建、在建和正在审批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受影响。

对于新政出台的背景,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总规划师邹兵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商务公寓参照原建设部2006 年 11 月发布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中的公寓式办公楼进行设计。


但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中短期住宿”的目的。


2017 年,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上海等城市已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2019 年 11 月,住建部批准新的《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67-2019),自 2020 年 3 月 1日起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



而今年截至目前(2020年8月1日)为止,已经出让的涉及居住性质的土地已经达到15宗(含二类居住用地),体现了深圳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强大决心。


据了解,今年深圳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5%,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


不少人关注到取消审批商务公寓的政策内容里,有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官方鼓励已批准项目的商务公寓转为可售型人才房。


注意,这里已批准,并不包括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此举意在为深圳增加公共住房的供给。


邹兵认为,“此次政策调整中的这部分内容,实际上和2018年深圳‘二次房改’系统构建的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一脉相承。”


目前,深圳已经明确了目标:至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的发展目标,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政策调整是对7·15“深八条”严堵房产投资的补充措施。


“7.15新政” 提出了8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

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

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近几年来的深圳房地产市场,商务公寓一直作为深圳住宅供应的重要补充,加上投资公寓的热情要比其他城市更高,所以这次取消审批商务公寓用地即为官方的一种“补漏洞”做法。


此外,取消商务公寓本身的这个政策,也是严堵通过“工改工”、“工改商”等“歪门”建造商务公寓。





部分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搜狐焦点深圳、深圳乐居、中原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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