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参与网络司法拍卖(阿里拍卖、京东拍卖)房产的市民,应当了解以下几点:
1、网络司法拍卖不同于二手房拍卖,更不同于普通淘宝、京东购物,需严谨对待。主要需详细了解拍卖公告、拍品内容等,有必要情况下可以联系法院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实地查看。
2、网络司法拍卖以低价、便捷受到广大市民欢迎,有利于实现司法执行程序,但承办法官并非房屋中介,参与购买人需自己主动参与、仔细了解情况,不可仅仅因低于市场价便冲动消费。
3、司法拍卖中,因被执行人往往没有相关税费支付能力,通常情况中,拍卖公告中会约定相关税费需买受方承担。
4、司法拍卖的房产,可凭法院出具的文书办理过户手续,而确权办证及过户转让费用需买受人承担。
5、参与司法竞拍前,买受人要向法官或者管理人员落实清楚参拍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原房主是否私下以房抵债他人,房屋是否有质量瑕疵等情况,避免拍卖完成后因事先了解不足产生纠纷。
6、司法拍卖房产通常低于市场价格,但通常需一次性付清房款,购房者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不要盲目跟拍。
网络司法拍卖是将新兴技术和传统司法程序结合的一项新举措,因其高效、便民、公正的特点,逐渐被广大市民了解且认可。
购房对于很多家庭都是一件大事,因此,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市民们,更应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加以对待,深入了解拍品信息、最大化降低自身风险,真正实现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拍卖程序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