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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在海南邮轮港口 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 其中,海上游航线是指从海南海口、 三亚邮轮港出发, 在经批准的水域范围内航行, 并返回始发港口, 其间不再停靠其他港口的航线。
海南省规定, 投入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业务的 方便旗邮轮(拥有或者光租)适航、 船龄不超过30年, 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船舶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要求。 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 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等三项条件。
办法强调, 邮轮运输企业及 邮轮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海上游航线业务。 应提前2个月向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提交申请书及运营航线方案等材料。
一旦试点邮轮发生聚集性疫情、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 责令试点邮轮运输经营人停止运营、实施整改。
以上信息可以总结得出: 无论是国家还是政府, 都在大力支持邮轮产业的经济复苏, 在这样周全的办法下, 我们的海上黄金产业一定可以早日恢复昔日辉煌。 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乘风破浪吧!
新老邮轮追梦人们, 九月开学季,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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