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一方院子,
在日升月落、草木荣枯里,
回归最真的自我。
守三四间房,
交五湖散人,待四海远朋,
且斟且饮且同乐。
“花漾新津·寻找最美民宿女主人”
活动正式启动啦!
我们在寻找,
遵从内心的恬静的你;
我们在寻找,
诗酒茶花的清爽的你;
我们在寻找,
把日子过成真真切切的你;
活动最终评选出10位“最美民宿女主人”
挖掘、培树乡村融合发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城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巾帼带头人,形成集群发展的辐射效应,推动形成以民宿、文创产业带动妇女种养植(殖)业、手工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构建高品质生活场景和新经济消费场景。
二、“花漾新津·寻找最美民宿女主人”活动寻找范围及推荐标准
(一)寻找范围
新津区正在经营的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对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经营有经验并有创业情怀的女性经营管理者。
(二) 推荐标准
① 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② 合法诚信经营,经营规范,理念创新,服务热情,热心公益,奉献社会;注重自身的文化和行业素养,引导绿色消费,富有文化内涵和人格魅力。
③ 2012年以来其经营的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其经营的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规模在5间以上客房(达到10间或以上的,将在综合评审环节予以适当加分),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经营中有创新性和独特性,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当地经济发展、妇女就业增收作用显著。
④ 将绿色、环保、生态、健康的理念融入到民宿、精品客栈或乡村酒店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优美庭院,发挥成都独特的生态本底,鲜明的生活特质,彰显“有颜值、有温度、有情怀”的本土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特色。
⑤ 被推荐或自荐后,能够如实提供推荐所需的素材,包括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照片若干、民宿(精品客栈、乡村酒店)及女主人介绍等。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① 网络等新闻媒体有负面报道的、社会影响不良的。
② 有违法违纪前科的、受到群众举报正在接受各类调查的。
③ 从事不良职业的、目的不纯并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的。
一是组织推荐。
区、镇(街)、村(社)三级联动,层层发现,择优推荐。组织推荐报送推荐表、工作照、生活照3~5张以及所在乡村民宿、乡村酒店的照片3~5张(JPG格式、像素清晰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报区妇联权益发展科。
二是网上自荐。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填写报名表
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按要求提供申报表、工作照、生活照3~5张以及所在乡村民宿、乡村酒店的照片3~5张(JPG格式、像素清晰),报名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468212238 @qq.com 进行报名。
前期组织开展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确定参赛人选符合相关条件后进行网上投票评选和评审团评审,遴选10名最美人物,后期开展微信宣传展播。
宣传发动阶段:6月29日-7月15日
一是微信线上平台正式启动“花漾新津·寻找最美民宿女主人”活动,引导群众自发参与。二是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积极参与网上推荐。
资格审核阶段:7月16日-7月23日
开展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确保参评对象真实有效。
网络投票阶段:7月25日-7月31日
开展网络投票。
综合评审阶段:8月3日-8月5日
由评审团综合各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团由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组成),评审分值占总分值的60%,网络投票占40%。
宣传表扬阶段:8月7日-8月20日
对入选的10名最美人物进行宣传展播,树典型强带动,形成集群发展的辐射效应。
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各镇街将为入选的“最美民宿女主人”搭建宣传展示平台,提供创业就业、产业扶持等政策咨询服务,并优先评选“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相关荣誉。
开间民宿,
从此兜售美好,
任时光飞逝,
静待美好,
新津妇联期待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