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接受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的委托,担任其2020-2022债务融资工具(简称“DFI”,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注册发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锦天城接受委托以来,已协助东航集团完成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并快速完成了共计15期、总额3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东航集团是以原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原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原中国云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我国三大骨干航空运输集团之一,是国内首家实现航空客运和航空物流两项核心主业“双上市”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集团。东航集团旗下航空客运板块中国东航(股票代码:600115)是中国国有三大航空公司之一,也是首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国航企。同时,东航集团旗下航空物流板块东航物流(股票代码:601156)于今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航空混改第一股”。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刘峰、邓华,合伙人王文,资深律师冷刚、周骏杰,律师助理闫雨恒、朱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东航集团前述注册发行工作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经办期间,锦天城律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和细致认真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客户的肯定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