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存续劳动(或劳务)关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4)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