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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特辑丨文物景点背后,原来还有检察官默默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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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 09: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National Day -

国庆长假到来

金秋时节,秋高气爽

正是旅游的好时候

当你游历于祖国的美好河山之间

徜徉在厚重的人文历史之中时

记得要珍惜爱护这些景点呀!

因为守护这些景点背后

是一群工作人员默默的守护

其中,也有检察官的一份力……




2021年5月,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称,辖区内有一座古桥,桥身有古字画,周边无文物标识,存在被拆除的风险,诉请相关部门予以保护。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来到现场勘察后发现,在一片荒地中,一座其貌不扬的桥架在河上,桥身确有石刻,依稀可见道光年建造的字样,周围未有铭牌等告知为文物。这座桥是文物吗?它又有着怎样的故事?检察官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与属地政府及文物保护主管单位进行沟通。





涉案古桥




文物保护部门根据桥身石刻初步确认该桥为清道光年间建造,暂未列入本区文物保护名录。检察官又从属地政府了解到,目前该桥所在村庄已拆迁,土地已收储,已规划新建项目,而这座桥所在地正处在规划中的道路拓宽路段。如不及时保护,将面临拆除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部门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登记并公布,并根据不同文物保护需要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本案中,涉案桥梁桥身石刻显示为清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该桥并不那么完美,但仍能反映出该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面貌,同时也是该地居民祖辈们留给后代的建筑财产。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调查研究,依法对涉案桥梁是否为文物做出认定,如应纳入文物保护的,依法予以登记并公布;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对涉案桥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021年6月18日,文物保护部门召开该桥保护论证会,经市文物保护专家现场查勘并经研讨确认该文物遗存应为闸桥,建造年代初步判断为1957年至1984年人民公社期间,以古桥、牌坊等古建筑构建拼装而成,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是目前本市仅存的人民公社时期闸桥类水利设施。


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该桥被认定为奉贤区文物保护点,周围竖起了文物保护点铭牌,在后续开发规划中也将文物保护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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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为带队对该桥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召开公开听证会,评议文物保护主管单位与属地政府的文物保护履职情况。在会上,人民监督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该桥的保护工作予以肯定:“文物记录着我们的历史,是我们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非常高兴看到各方携起手来,让这样一件文物重见天日,使其得到妥善的保护,延续了我们的城市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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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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