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贵阳的侯女士向记者求助,称自己2020年3月在贵阳市富源北路东泓福源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一年多了,房开商不仅未按照约定交房,现在也不知房在何处!
当天下午1点,记者在贵阳市富源北路东泓福源国际小区见到了侯女士夫妇。提起自己购买一年却不知“身在何处”的公寓,侯女士的丈夫严先生用两个字表示购房后心情,那就是心慌。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严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3月,两口子经熟人介绍,在东鸿福源国际小区花费12万多购买了的酒店式公寓,位于东鸿福源国际A区2栋3层43号。由于是正在开发建设中的项目,来到售楼部后,销售人员并没有带他们去工地看房,只参观了样板房。
据严先生介绍,房开商曾口头承诺2020年6月即可交房,购房满五年后可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并在这五年期间,房开提供房屋代租服务,租金按照季度打入侯女士银行卡账户。购买时,合同分为两份,一份房屋购买合同和一份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从去年三月至今年五月,房开确实按照合同约定,按期给侯女士银行账户打入租金。
然而,让夫妻二人仍然担心的是,即便租金按时到账,但房开商口头承诺的去年6月可交房,如今一年半过去了,仍迟迟没有兑现,且购房合同上也并没有明确表明交房日期及建设项目竣工日期。期间,两人多次找房开商提出看房要求,但都被各种理由拒绝,只表明夫妻俩购买的A区酒店式公寓就是小区内正在修建的大楼。
房开商迟迟不能确定交房时间,让夫妇俩极其不满,再加上两人翻看建筑平面图发现,光是一层楼就有五十多间房屋,每一套怎么看怎么像单独隔出来的单人公寓,这样的房子是否还能获得房产权也引起了夫妻俩的质疑。为此,记者拨打了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
通过工作人员解答,记者了解到酒店式公寓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普通商品房无疑,但建筑项目修建完成后必须通过相关监管部门检测,方可办理。
然而,夫妻俩最大的心结就是迟迟不见房子,若是房开商五年内仍然无法将房屋修建完毕,怎么办?种种担心让夫妻俩有了想要退款解约的念头。
夫妻俩认为,由于这一年多的时间房开商按照合同约定,定期转入租金,退款解约若要扣除违约金,只要不高于租金费用都可以接受,但在与房开商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并没有解释说明清楚,二人到现在都是一头雾水。为了了解情况,记者跟随夫妻俩来到东鸿福源国际销售中心,但负责人没有在现场,于是记者决定先去寻找律师,帮助夫妻俩更加了解合同内容。
单从合同内容上看,交房时间及过户情况均有标注,但不够明确。同时合同上也标明建筑项目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及相应的字号。不过,如果能够确定实物不存在,严格来说交付情况存在瑕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约,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约。
另外夫妻俩提出,若解除合约,按照合同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赁期限内应租金总额的30%,这样的违约金是否合理呢?
对合同内容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后,记者再次拨打了房开商工作人员电话。电话中,工作人员再次回答了未能办理交房的原因。
随后针对解约问题,电话中工作人员也同意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私下协商解除。
其实,近几年来,酒店式公寓以面积小、功能全、价格低也受到不少投资者或消费者的青睐,但其在法律层面及购买方式上,也会与传统住宅房有很大区别。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酒店式公寓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而住宅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酒店式公寓既可用于居住,也可用于经营,即商住两用,可根据实际要求对建筑进行分割销售;而商品住宅房通常只能用于居住,不可用于经营,除特别许可外,一般不能用于注册登记经营实体。登记户口的规定也有不同。
除此之外,酒店式公寓的水、电、煤气的费用也与商品住宅房不一样,酒店式公寓的水、电、煤气以商业标准来收取,高于按民用标准收取的商品住宅房的收费标准,并且在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上也有较大的区别。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与年限。不同性质的商品房,在购买或转让时所缴纳的税费,贷款政策,户口限制,水、电、煤气为商用还是民用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各项成本的支出和生活的便利性。
编辑:杨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