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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人才公寓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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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3 12: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企石镇一家上市企业,该公司执行总经理于启胜在等待一个好消息:成功配租到企石首批人才公寓,然后就让家人从广州搬到企石,一家安居团聚。

一个多月前,企石镇推出了174套精装高品质人才房后,公元九里小区34号楼就变得格外热闹。东莞市有关部门、各镇街、企石各类人才纷至沓来,学习配建人才房“企石经验”,一睹这栋人才房的模样。截止4月30日第一轮配租申请已结束,于启胜便是其中一位申请者。

统计数据显示,在东莞有27个镇街(园区)的51宗地块符合配建人才安居房政策,可建约7600套,预计今年可移交约2000套。自东莞市去年出台“人才安居新政”以来,目前仅企石镇完成配建人才房移交政府工作。企石的“探路”拉开了全市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序幕,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人才安居住房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吃第一只螃蟹”

人才是第一资源。为不断增强东莞引英聚才竞争力,去年下半年,东莞市连出两个“人才安居新政”,分别是《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和《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细则》)。《细则》中提出,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以及招拍挂方式出让住宅用地的,原则上均应按其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0%的安居房。


公元九里34号楼便是按“新政”规定配建的人才房,也是企石首个人才房,由华润置地下属润石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2018年12月动工,总投资约5550万元。今年3月,华润置地项目方面与企石镇方面着手部署移交事项,企石成为那个吃了全市配建人才房移交“第一只螃蟹”的镇。

移交之后,企石立即同步发布《2021年企石镇人才公寓首批租赁申请受理公告》,引发强烈反响。记者梳理发现,一个月时间内,在“印象企石”(企石镇官方微信)的相关推文阅读量罕见破万,全市20个镇街齐聚企石举行人才住房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资源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来企石调研人才安居房配建管理情况。

“这段时间,前来参观交流的部门、镇街、企石人才很多,很多人点赞称之为人才安居房‘企石模式’。”公元九里项目工程负责人王苑光说,项目建设全过程,华润和企石政府都把它作为一个精品项目来加快推进、奋力打造,希望能为东莞人才房建设探索经验。

市住建局房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企石人才房项目率先完成移交,并率先发布人才公寓配租配售方案,为全市人才住房配租配售工作拉开了序幕,起到龙头带动作用。

根据东莞市住建局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预计2021年全市可移交政府的人才安居房约2000套,除企石已移交外,中堂、茶山、麻涌等镇带装修安居房也将陆续移交政府分配使用。


“让人才住高品质的房”


企石镇,位于东莞东北部、GDP百亿元出头,在人们印象中是一个经济相对后发的小镇。如今从东部快速、从莞高速旁路过企石时,映入眼帘的是公元九里一排全新的高楼,俨然成了企石“新地标”。

企石人才公寓就在这个“新地标”里。近日,记者走访了解到,人才公寓共31层,首层与二层设有社区健康服务站、社区综合办公室、图书馆等配建用房,三层以上为人才住房,楼房旁还专门规划建设了幼儿园。公寓分A、B 两种户型,其中A户型共58套、每套121.23平方米、四房两厅,主卧还专门设有预留衣帽间;B户型共116套、每套64.71平方米、两房两厅。两种户型均按高端标准装修,包括所有防水、隔音乃至墙角等细节,硬装设施均为一线品牌;租金方面,A户型为1688元/月,B户型为901元/月,仅为权威机构评估的市场价的60%。

“我们一开始便与企石政府达成一致,按最优的建设质量、装修标准和公共配套推进人才公寓项目,让人才住高品质的房,而且一旦申请通过,就可拎包入住。”王苑光说,小区的交通十分优越,小区最好的配套都“特别照顾”人才公寓。

这样的“高大上”人才房一推出,于启胜便第一时间递交了配租申请。“这对人才是一个大礼包,很感谢企石政府,倾心改善人才居住环境。”于启胜说,妻子在广州,所以工作繁忙之余一家人时常两地跑,自己也想过租一处各方面品质好的房来住,要么噪音大、要么没配套、要么就租金过高,“我甚至想过到东莞市区租,但那也不现实”。

图与文无关


据企石镇住建局局长姚炳坤介绍,截至4月30日,共收到58份该人才房的配租申请。该局正紧锣密鼓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审。待首批人才房租赁分配完成后,将尽快启动接受第二批申请。

“从目前递交的个人申请资料来看,高新企业、倍增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占多数;学历方面,本科占比接近七成,研究生学历接近一成;年龄方面,30到40岁年龄段占比较大。”姚炳坤说,这些人才是宝贵的财富,企石住建局将用心用情用力扎实推进好人才房工作。

“新企石急需‘第一资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有27个镇街(园区)的相关地块符合配建人才安居房政策,不少镇街(园区)也已建成,但尚未移交。那为什么企石能领先一步?

据介绍,企石镇高度重视人才房项目推进,项目之初便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安居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前便组织调研把好方向、制定方案,建设中把好标准与进度,建成后制订《企石镇人才公寓配租配售方案》《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政策。

“土地招拍挂时便有清晰规划,开发商一建好便可移交,一移交便可面向社会开放申请,所有工作都是无缝衔接、同步推进。”姚炳坤说,市住建局、松山湖有关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天时地利人和”各种因素都具备了,工作推进就更顺利。

图与文无关


“我注意到,企石‘十三五’时期GDP翻了一番,并提出‘十四五’再翻一番,再造一个新企石新企石无疑急需人才这个‘第一资源’的强力支撑。”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企石能迅速、率先推进人才房建设,除了工作方式方法精准施策外,还得益于企石镇发展势头良好,抢抓松山湖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历史机遇,许多重大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效能逐步显现等,急需响应企业呼声、顺应人才需求;另外,“第一只螃蟹”并不见得“好吃”,很多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得益于企石决策层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坚持高位推进人才住房工作。

“‘十四五’企石将迎来加快发展的机遇期、窗口期,这为我镇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在更高平台、更宽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企石镇委书记袁丽群表示。在企石镇的一大批市重大项目将陆续投产并达效,企石的未来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很欢迎广大人才朋友来企石安居乐业。

东莞“筑巢引凤”

人才安居房建设的“企石效率”,引得许多正在推进此项工作的东莞有关部门、镇街的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东莞去年出台“人才安居新政”后,各方积极响应,因地制宜、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人才安居住房体系建设。

图与文无关


市住建局表示,“新政”出台后,局里全力推动落实安居房商住用地竞投配建机制,督促安居房配建双“10%”政策落实落地;向各镇街(园区)下发提醒函,落实建设标准要求,加快移交工作,并建立配建安居房动态监管机制,做好配租配售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人才住房工作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提出解决方案。

据市建局统计分析,2017年至2021年3月,东莞27个镇街(园区)通过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配建安居房共51宗地,建筑面积约68万㎡,按照平均每套90㎡计算,可建约7600套。

人才安居房建设还存在哪些共性的痛点难点?市住建局表示,一是在《办法》和《细则》出台之前,未明确安居房带装修要求,导致部分配建安居房不带装修,拖慢交楼配租的进度;二是安居房配建不均衡,部分镇街(园区)人才需求规模较大,但是未来配建安居房与人才总量不匹配;三是分配公平性问题,选房顺序是按人才层次、类别还是按积分排序、抽签分配,有待进一步优化、细化。

图与文无关


市住建局还说到,目前住建局正就配建安居房市镇两级的分成原则、安居房交易税务政策、各类人才的认定等问题,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协商,加快制定相关条款的补充政策,推进“新政”落地落实,让政策切实惠及人才。同时开发人才住房监管备案系统,预计今年5月正式上线使用。其他相关政策制定及人才住房运营管理等工作也正紧锣密鼓推进。

近年来,“筑巢引凤”“引英聚才”已成东莞各方共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房安居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可以预见,随着工作力度加大、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才将住进人才房,东莞人才强市的前景光明。企石这个“小镇”的人才房“探路”,成为了其他小镇在人才房建设分配道路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样本。

在今年东莞“两会”期间,民建东莞市委会委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谢晓明便建议,构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东莞应该从更多方面筹措房源来做公共住房,尤其要加大人才安居房建设力度,给来莞的人才安“家”。


来源 | 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



视频


那么问题来了

  这些房子在哪里?

  申请对象有什么要求?

  该如何申请?

请往下看

▲企石人才公寓所在位置



▲左一高层建筑为企石人才公寓

据了解,企石首个人才公寓项目位于铁炉坑村华润置地项目34号楼,总投资约5550万元,目前已装修完工,预计4月初开放申请入住。


▲左一高层建筑为企石人才公寓

企石人才公寓项目占地面积670㎡,楼高89米,总共31层,总建筑面积达15700㎡。该栋的首层与二层设有社区健康服务站、社区综合办及人民调解室、图书馆等配建用房。三层以上为人才公寓,共有174套精装房,分A、B两种户型,其中,A户型共58套,每套121.23平方米;B户型共116套,每套64.71平方米。


▲小区环境优美,布局有讲究



租赁金额标准

人才公寓A户型121.23平方米,租金为1688元/月;B户型64.71平方米,租金为901元/月。租金实行定期动态调整,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不含物业管理费)


▲自带精装修,为你省下不少烦恼



供应对象条件

未享受省、市、镇同类型购房、租房优惠政策、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东莞市且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与本镇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一)经我市组织、人力和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三)属于《东莞市紧缺人才目录》范围的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其他:

1、科技龙头企业、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招引的优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企业以及企石镇重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核心成员(以团队与省市或企石镇签订的协议中列明的成员信息为准)、高管或核心技术人才。

2、获得企石镇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人才(需经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五)其他经企石镇人民政府批准享受人才公寓住房但尚未解决的人才。

四、供应对象所属单位范围(在企石镇注册)

(一)科技型龙头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行业的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和镇倍增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镇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三)获得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专家所在企业;镇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团队所在企业;

(四)其他鼓励发展的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

(五)镇重点园区招引的优质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法人单位);

(六)企石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


▲小编来到阳台观景,太心动了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汇总后,收集下列材料:

申请人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验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在莞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单位填写《企石镇人才公寓租赁审批表》(文末有附件)连同法人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送至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申报;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填写《入住企石镇人才公寓人员名单汇总表》(文末有附件),加盖公章,连同单位所收集的申请人的资料一并提交至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

(三)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申请人的学历、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工作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并验证其是否属实。

(四)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由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办公场所和相关政府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确认租赁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认租赁资格后,申请单位到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抽签确认人才公寓住房,并在限期内签订《企石镇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文末有附件),到振华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单位视同放弃租赁资格:

(1)未在60天内签订租赁合同;

(2)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

(3)其他放弃租赁资格的情形。

若以以上情况放弃租赁资格的申请单位,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放弃之日起3个月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人才公寓申请。


▲楼下设有儿童乐园,带娃不烦恼



申请配售人才公寓

若租住满5年且在我镇全职工作满5年,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省、市、镇同类型购房、租房优惠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配售人才公寓住房,按不高于届时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一)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职业资格及职称: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相关首席技师。

(三)其他:

1、科技龙头企业、高新技术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招引的优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企业以及企石镇重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核心成员(以团队与省市或企石镇签订的协议中列明的成员信息为准)、高管或核心技术人才。

2、获得企石镇荣誉称号或奖励的人才(需经企石镇人才公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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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取相关附件?

一、关注“大饭豆”公众号
二、在“大饭豆”公众号对话框,发送【人才公寓】四个字获取附件

附件目录:
附件1:《企石镇人才公寓租赁审批表》
附件2:《入住企石镇人才公寓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3:《企石镇人才公寓租赁合同》
附件4:《企石镇人才公寓购买申请表》
附件5:《人才公寓买卖合同》


如有需要
可咨询企石镇住建局
联系电话:0769-86666599
联系人: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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