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凌晨4时58分,衡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曾先生报警,称接到其儿子曾某发来的手机信息:“快来三家村客栈406房救我”。接警后,指挥中心快速调派巡特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巡特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后,西部快警平台一中队快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向先期到达客栈的曾先生夫妇了解情况后对406房进行清查,发现该房间内共有9人,其中一位戴眼镜的少年见到曾先生后就哭泣着与其拥抱在一起,经了解该男子就是发求救信息的曾先生儿子曾某,曾某向民警哭诉称被三、四个不认识的男子打伤。根据受害人的指认,处警民警将现场人员传唤至城西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曾某当天凌晨4时许到三家村客栈找朋友玩,被几个青年男子拦住,质问曾某是不是以前得罪了他们,曾某辩称说不认识他们,被强行拖拽至附近建筑工地将其打伤并带至该客栈406号房,逼曾某想办法借钱给他们。曾某遂偷偷向父母发信息求救。城西派出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衡阳县金溪镇人)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处罚款1000元;分别对胡某(衡阳县石市镇人)、吴某(衡东县石滩乡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不执行)。
来源 | 衡阳县公安 编辑 | 屈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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