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费〔2020〕324号
阜阳市红旗中学:
你校报来《阜阳市红旗中学关于核定学校寝室收费标准的请示》(校政字〔2019〕3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住校生住宿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价费〔2004〕50号)规定,综合考虑我市学生公寓收费水平,结合你校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阜阳市红旗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4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6人间,每生每学期350元。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
二、学校应加强对住校生的住宿管理,宿舍内应配备床、写字桌、凳子、书架和放行李的橱架等。
三、学生宿舍内床上用品和日用生活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置、统一收费。
四、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对住宿收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本文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