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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加,男,19岁,在公寓内被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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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6 22: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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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1日20时许,占陇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市区流沙一公寓内查获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加(男,19岁,燎原街道人),后将该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加交代,其于6月17日至7月20日,伙同他人到市区一酒店附近、北二环湖东村路段、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路段实施盗窃作案3宗,盗得摩托车、电动车共3辆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加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来源:普宁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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