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改政策说明:
旅游者报名付款后,要更改、退出活动的,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日(含3日)以上,旅行社扣除已支付费用的1%作为退款手续费后退款;
出发前2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
黄金周期间(黄金周特指国庆长假及春节,黄金周线路特指线路时间有一半以上占用黄金周假期)出发前2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