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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航空空难:飞行员看错单位致8死,韩国:中国人只值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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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9 20: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9年4月15日下午4点,上海闵行区莘庄镇,这个时间正是小学生放学的高峰时段,马路上熙熙攘攘,挤满了小贩和学生。谁能没料到,一场惊天灾难即将从天而降。

4点04分,一架巨型运输机突然刺破云层,朝着地面俯冲而来。伴随着巨大的发动机轰鸣声,飞机从人群头顶滑过,一头栽进了莘西南路的一片建筑工地上,随后发生剧烈爆炸,飞机粉碎性解体。除了3名机组人员当场丧生之外,空难还导致5名居民死亡,42人负伤,附近上千栋房屋受损,这就是著名的“上海4.15空难”,也称大韩航空6316号货机空难。

这架飞机并不属于中国民航,而是大韩航空6136号货机。当天下午4点01分,飞机从上海虹桥飞往韩国汉城,起飞仅仅3分钟,就发生了这起重大事故。由于情况不明,国外舆论盛传“韩国货机在上海爆炸坠毁”,给事故调查工作蒙上了一层恐怖阴影。

然而调查结果显示,飞机是机头撞地之后才产生的爆炸,因为飞机的残骸碎片呈扇形分布,若是空中爆炸,碎片一定是呈圆形分布。同时,也排除了发动机故障和人为破坏的可能。(下图:飞机残骸)

通过驾驶舱话音记录器,调查人员发现:在事故发生之前,机组人员与空管的对话一切正常,并没有报告发生故障或者是出现紧情况,空管的指挥也都符合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况。那么,飞机到底是怎么坠毁的呢?(下图:居民楼挂满残骸)

很快,调查专家发现了一个疑点:当空管要求飞机上升至5700米时,飞机突然与塔台失去联系,高度为1400米。很显然,在这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弄清这一点,就一定能搞清飞机为什么会坠毁。

但是,调查结果让人十分意外,飞机确实一切正常,但是飞行员出了问题,他看错了高度单位,把英尺和米搞混了。当空管要求飞机上升高度时,飞行员本应该继续拉升,但是他误把英制单位当成了公制单位,以为自己爬升过了头,猛推驾驶杆下降高度。1千多米的高度,对于一架高速飞行的飞机而言,不过是几秒钟的路程,当飞行员发现问题时,已经为时已晚,最终导致空难发生。(下图:美国调查组在事故现场)

有事故就有赔偿,更何况还死伤这么多人。据了解,韩国3名遇难飞行员,每人获赔60-100万美金,那么遇难的中国人该怎么赔偿呢?

东方航空受韩方委托,拟定了一个赔偿方案,赔偿款以63万元为底。但这个方案却让韩国方面大为恼火,他们认为,按照中国的法律赔偿,一个中国人顶多值10万。于是,韩方撤销了东方航空的代理资格,委托另外一家律师所办理此案。(下图:中美专家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不仅如此,大韩航空的副总裁也亲临上海“督战”,谈判以7万元起价,谈到30万时,韩方就死活不同意往上加了。有遇难者家属质问韩方,如果别的国家的飞机坠毁在韩国,把你们的人砸死了该怎么赔?韩国人竟然回答:大人赔360万人民币,小孩赔260万人民币。

又经过两轮谈判,赔偿款从30、40,最终涨到了52.5万。这时,一位遇难者家属同意了,当场签了合同,带着钱回了安徽老家。另外4位上海家属经过讨论,认为赔偿方案带有歧视性,绝对不能接受。

韩国人也不甘示弱,扬言:“一分钱都不会再加,再拖下去就只有打官司,到时候就撤回52.5万元赔偿的承诺,如果按照中国的法律判,你们连10万都拿不到,到时候别后悔!”

但这4位家属表示:“我们不为钱,就为了给中国人争口气,无论打官司判决赔偿多少,都不会怪罪律师”。经过2年多的艰苦追偿,4位遇难者家属终于等来了法院判决书。法院认为:总赔偿款的确定,要足以使原告得到抚慰和补偿,对被告起到惩戒作用,并尽最大可能弥补原告所受损失。最终,4位遇难者家属分别获得90-113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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